太原皮帶機輸煤托架和滾筒安裝合格后,進行膠帶的鋪設和膠接。
(1)截斷皮帶時,應準確核實皮帶長度,使皮帶膠接后的拉緊裝置有不少于3/4的拉緊行程;兩個接頭間的皮帶長度應不小于主動滾筒直徑的6倍;
(2)皮帶膠接工作開始前應作膠接頭的膠接試驗,試驗的膠接頭總的扯斷力不應低于原膠帶總扯斷力的80%;
(3)膠接頭應根據帆布層數割成階梯形,每個階梯長度不小于50mm。在切割階梯剝4層和加工時不得切傷或破壞帆布層的完整性,必須仔細清理剝離后的階梯表面,不得有塵、油跡和橡膠粉未等;
(4)皮帶膠接采用熱膠法,具體要求如下:
膠漿應用廠家規定專用膠水;涂膠分為兩次,第一次應涂刷濃度較小的膠漿,第二次涂膠必須在第一次涂刷的膠漿不粘手時再進行;涂刷膠漿時應及時排除膠面上出現的氣泡或離層,涂膠總厚度應使加壓硫化后的膠層厚度與原膠帶厚度相同。硫化時膠帶接頭應有0.5Mpa左右的夾緊力。硫化時間應不少于80分鐘。